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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端木站長

稅務申報(5):反對評稅期限

稅務局的評稅與反對指南

反對評稅期限。薪俸稅、緩繳利得稅? 不滿新的評稅結果,可以上訴嗎?

內容目錄


| 納稅人的反對評稅之路


當收到稅單(正式名稱是評稅通知書)時,若果發現應繳稅款和自己預計有出入,對評稅結果不滿意,或發現原來是自己忘記填寫某項扣稅項目,甚至該項遺漏申請已經延續了數年,怎麼辦?不用擔心,因為納稅人是有權向稅局提出反對的,當反對被駁回,納稅人又不服,納稅人仍可提出上訴,交由第三方裁決。



申請反對或薪俸税的理由

當你收到評稅通知書時,應立即小心核對各項評定的入息、利潤、免稅額、扣稅項目等,如果發現有以下情況,可以向稅務局申請反對該項評稅。在提出反對前,可留意評稅表中薪俸稅計算表底部的「評稅主任附註」,以查看稅局評稅時的考慮因素。


  1. 有資格得到某項免稅額,但未有在暫繳税通知書中獲得計算。例如在暫繳税課税年度內結婚而可獲已婚人士免稅額、新生子女的子女免税額,或因父母已屆合資格的年齡而可得到的供養父母免税額。

  2. 預計在暫繳税課税年度的應課税入息實額,比前一年度的應課稅入息實額下跌超過10%。例如因轉職而令至收入減少。

  3. 遺漏申報扣稅項目,或預計在暫繳薪俸税課税年度支付的某些開支相當可能超過在暫繳税課税年度的上一年的款額。這些扣稅項目包括個人進修開支、居所貸款利息、自願醫保計劃保單下的合資格保費、合資格年金保費等。

  4. 已停止或將會在暫繳税課税年度停止賺取應課薪俸税入息。

  5. 已就上年度的薪俸税評税提出反對。



申請反對或緩繳利得税的理由

  1. 在該課税年度的應評税利潤,少於或可能比上一年度應評税利潤下跌超過10%。有關證明文件(包括不少於8個月並經簽妥的帳目擬本)必須隨申請書一併提交。

  2. 遺漏申報在該課稅年度的任何虧損額,或該虧損額有不確之處。

  3. 已停止經營或將會在該課税年度結束前停止經營該公司,而且就該課税年度須評估的應評税利潤,少於或可能會少於上一年度應評税的利潤,或少於或可能會少於暫繳年度的評估利潤。

  4. 已就暫繳税課税年度選擇個人入息課税,而該項申請可能會令你少付税款。

  5. 就上年度的利得税評税提出反對。



申請反對評稅的方法

1.  郵寄或傳真方式

填妥「IR831表格」,在有關反對的相關部分列出明確理據,例如並未扣除某些支出等,由納稅人本人或授權代表簽署,然後以郵寄或傳真形式將表格交回稅務局。


郵寄地址:税務局局長  香港九龍協調道郵政局郵箱28777號

傳真號碼:2877 1232


如果該項估計評稅是因為納稅人並未填交報稅表,那麼你應該在提交反對知書時,一併填交報稅表及帳目。


2.  稅務易

如已開立「税務易」帳戶的用戶,可經帳戶提交有關反對通知書。


3.  電子方式

可使用「政府電子表格」IR831 表格(以軟件形式提供),以產生有關電子紀錄,並作出數碼簽署(如有規定)。將已填妥並簽署的表格,電郵至taxctr1@ird.gov.hk(薪俸稅)或taxpf@ird.gov.hk(利得稅)。


特別留意,即使納稅人已按上述途徑提出反對,仍需要在指定日期内繳交稅款。



反對評稅期限

反對通知書必須在評税通知書發出日期後的1個月內,由税務局接獲。逾期提交反對通知書,須在反對通知書或IR831表格內提供原因。税務局局長通常只接納特殊原因如不在香港、患病或其他合理因由,才會考慮接受逾期提交的反對通知書。



由納稅人提出反對評稅到稅局收到反對評稅後的處理流程


稅務局向納稅人發出評稅通知書

納稅人在評稅通知書發出日期 1 個月内提出反對

稅局在12 – 18工作天内回覆

納稅人依照最新應繳稅款依時繳稅

如有需要,稅務局會要求納稅人提供更多補充資料

收到補充資料後,稅務局會考慮是否修改評稅或不接納反對申請

稅局會於4個月内通知申請者結果,並發出「了結反對個案通知書」或「評稅人員決定通知書」



如果對新的評稅結果仍然不滿意,可以上訴嗎?

如果納稅人對新的評稅結果仍然不滿意,納稅人仍然可以選擇上訴。個案便會轉介至上訴組再由較高級人員仔細審閱,最後可能將個案轉交至副局長或稅務局局長決定,並在合理時間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納稅人。


如果納稅人仍然不同意稅務局局長的裁決,可在裁決書發出後1個月內,向稅務上訴委員會上訴,甚至可以上訴至法院。



免責聲明: 以上只一般是建議,如遇特殊問題,還是先諮詢「稅務會計師」獲取專業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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